管好出租屋 治安好一半
发布日期:2015-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犯罪量呈明显上升之势。而流动人口中的犯罪人员,大多租住在城中村以及城郊结合部,他们利用此部位治安管理不严的特点,进行赌博、嫖娼卖淫甚至危害更大的犯罪活动。对于出租户主,他们大多只关心租金,对治安基本上不闻不问,而公安部门由于警力不足,日常管理不到位,对出租房屋信息不能做到及时更新,重点人头不能实现动态管控,从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以市城区为例, 去年73日,锦都豪苑小区发生悲剧,一对年轻母女死在出租屋内,她们租住的一楼单间房屋仅10平方米,系车库改造而成。在去年6月开展的“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中,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区分局城西派出所与分局刑警大队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紧密配合,出动120人,兵分成5个清查行动小组,对贾家湖、茉莉村、西园等小区出租屋和部分外来暂住人员集中的重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行动。,共清查出租房屋457户,检查可疑人员219人,登记办理暂住证106个。在贾家湖社区一出租屋内,民警当场抓获了2名身上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嫌疑人。在市粮油公司宿舍和茉莉村民警分别查取了2个传销窝点, 32名男女年龄均只有十七、八岁,来自云南、陕西和湖北等地。可见加强城区出租治安管理势在必行,为此提出如下措施和方法:     1,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针对以往私房出租户、旅馆负责人、暂住人员等对相关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主动性、自觉性不高的人员,公安部门采取主动走访等形式,上门宣传最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法律知识,让他们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主动参与到维护一方平安工作中。

 

2,针对用人单位、业主、户主,落实暂住人口管理责任制。基层公安要管住旅馆、娱乐场所、出租房屋、工地、工棚等流动人员落脚聚集的场所,执行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制度,全面落实业主、房主、户主、用人单位的治安责任,对重点地区和部位实行集中清查。对“三无”盲流人员加强清查、管控,进行留照片、档案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随时掌握情况。

      3,关注高危人员,强化信息采集。对出租房屋中有来自高危地区的人员,基层公安要会同社区,通过调查走访、公开清查、网上调查等,核查居住人员身份、职业、经济情况、人员交往、出入规律、持有物品等基本情况,在抓获团伙成员后,要及时查清其落脚点和同住人员及物品,收集指纹、身份和物品等证据,促进小案带破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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